中央土石方全流程管理新制今年元旦上路,中部地區卻因缺乏大型最終去化場所,面臨較大去化壓力,成為新制推行的最大考驗。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搶先布局,率中部五縣市之先正式發布「台中市政府辦理非公共工程運送營建剩餘土石方至台中港作業要點」,為7月25日台中港啟動收容作業預先建立完整地方配套制度。
行政院日前宣布台中港將於7月25日啟動營建剩餘土石方收容作業,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台中港務分公司也於6月4日發布收容作業要點,開放收受苗栗縣、台中市、彰化縣、南投縣及雲林縣等中部五縣市非公共工程產出的營建剩餘土石方。市府配合時程,提前完成地方配套制度研訂,確保銜接機制順利到位。
都發局長李正偉表示,中部地區因缺乏大型最終去化場所,土石方去化壓力較其他地區更為顯著,台中港收容機制的啟動,為中部地區提供穩定、合法且具規模的最終去化管道,而市府提前發布作業要點,即是為確保後續收容及管理機制能夠順利運作。
大台中不動產公會理事長蕭成忠指出,土方新制年初上路後,導致工地土方無處去化,觀察今年前半年建案幾乎停工觀望,連建築相關建材業者都大嘆「業績少三成」,隨著台中港收容機制即將啟動,加上市府建立異地暫置等銜接管道,去化壓力有逐步獲得疏解,土方處理費用也已出現回檔,預料下半年工地將會陸續恢復動工。
此次作業要點適用對象包含台中市合法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,以及經市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薦、具公益性或符合市府政策的民間建築工程案件,內容涵蓋申請程序、土質檢驗、自主管理、保證金、管理費、GPS流向追蹤、港區通行證申請及自主查核等機制,確保土石方來源可追溯、品質可檢驗、流向可掌握、運輸可管理。
在去化策略布局上,市府已建立短、中、長期三層次規劃,短期透過建築工程異地暫置措施,並與彰濱產業園區崙尾暫置區、苗栗縣大桃坪土石方資源堆置場建立跨縣市合作機制擴充去化量能;中期持續盤點公有土地及需土工程,提供再利用及去化空間;長期則銜接台中港填海造陸計畫,逐步建立中部地區穩定且具規模的最終去化體系。
